1996年11月18日 (农历十月初八),NBA状告CNBA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作为全美职业蓝球协会的NBA,其产权公司委托福图那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1996年11月18日分别向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和公平交易局、国家体季提出投诉,认为“CNBA”是对NBA的一种“淡化现象”,这种淡化削弱和损害了NBA原有的个性和价值,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同时,构成不当得利,从而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所谓“CNBA”是国家体委和中国篮协主办、香港精英公司协办的一项新的国内篮球联赛,中文全称是”中国人的新的篮球赛事”,英文全称是ChineseNewBasketballAlliance。这项赛事于1996年l1月2日正式开幕,首届联赛将于1997年3月初结束,共有北京精狮、上海交大南洋、福建飓风、天津海湾开拓者、吉林虎、湖北黄鹤、河南雄狮、前卫震元等8支示队参赛,每周二和周五比赛。CNBA与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传统的全国男子篮球甲级联赛在时间上几乎构成双轨制。
在这份投诉书中,NBA认为,人们看到“CNBA”,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NBA,冠以“CNBA”的名称而进行的篮球比赛,“极易使人联想到”美国的NBA比赛,或使人“误解”为是“中国的NBA”。即使人们认为它不是中国的NBA,“至少也会误解”为此赛事与NBA有“某种联系”。因此,NBA认为,“CNBA”的经营者就是利用这一“联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扩大影响,从而获得更大的商业利润。
据了解,NBA作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注册。美方认为,NBA的名称不仅具有商标原始的区别功能,而且已经逐渐演化为一种“质量、品位和时尚的象征”,具备了一种独立于具体商标之外的“个性和价值”。有消息说,作为被称为“CNBA”的首届男子职业篮球联赛协办者的香港精英公司,也于11月25日被NBA亚洲公司起诉至香港高级法院。
23日下午,国家体委训练竞赛二司钟添发司长主持新闻发布会,对美国NBA投诉CNBA侵权一事作出正式回应。主管篮球的钟添发司长表示,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国内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使用CNBA的名称,并未构成对美国NBA的侵权,因此,国家体委对NBA的投诉将“不予理睬”。
面对美国NBA的投诉,钟添发司长认为,这种投诉是站不住脚的。钟添发说,我们的联赛并没有使用“NBA”这个名称。美国NBA是3个字母,“CNBA”是4个字母,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都与其不同。作为商标,应该有图案和文字共同组成,中国首届男子职业篮球联赛一没有用美国NBA商标图案,二没有用其文字,说“侵权”,从何谈起呢?
钟司长强调,中国国家体委在自己国内组织比赛,有权依法决定用什么样的名称。我们欢迎更多的旨在支持中国体育发展的赞助,但不主张由哪一家来垄断这个领域。否则,对中国体育的未来是不利的。
据悉,美国NBA近年来一直努力进入中国市场,推销其“个性和价值”。有识之士指出,从特定意义上说,美国NBA此次“投诉”,实际上反映出国际商业竞争在体育领域已正日趋白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