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15日 (农历十月十四),台湾海域发生7.6级地震。
1986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五时十九分,我国台湾省花莲以东海域,即北纬二十四点一度,东经一百二十一点七度地区发生七点六级地震。
据初步了解,福建省沿海普遍有感,福州、厦门一线感觉强烈。福建省内陆的三明和广东省沿海的汕头,浙江省沿海的温州以及舟山群岛等地部分人有感。另据测定,这次强地震后余震连续发生,其中七时零四分的一次达到六点八级。
据台湾方面消息:台湾今晨五时二十分连续发生两次强烈地震,至少有五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台湾报纸报道这两次地震强度分别为里氏六点八级和六点三级。震中位于台北以南一百一十公里的台湾东海岸附近海域。据台湾警方称,第一次地震过后不久,台北市一幢三层住宅楼坍塌,至少已有四人死亡,三十多人受伤。这次强烈地震使台湾北部的高楼大厦均受震摇动。在台东花莲港的一艘油轮上,因地震震落支柱而砸死一个。另有花莲一渔民失踪。
美国地质调查局说,这次地震是这个地区1920年6月5日发生八点三级地震以来,强度最大的一次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