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2日 (农历十月十五),台湾前领导人陈水扁贪污案入狱。
2008年11月12日晨,陈水扁因贪污案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见。此案,创下台湾前领导人被收押的首例,距陈水扁今年5月20日卸任不到半年。图为陈水扁被裁定收押后,在台北地院法警室看板上留下的记录。
台“国安”部门宣布暂停陈水扁安全护卫礼遇
据香港媒体综合报道:陈水扁因为涉及弊案,12日被收押禁见,成为台湾第一位被收押禁见的卸任“总统”。陈水扁当天上午住进土城的台北看守所之后,所方经过半个小时准备,依照空号循序编排,排定陈水扁在北所的代号为“2630”,未来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内,不会使用名字,只会用这个“2630”的编号称呼。由于陈水扁表示想住独居房,不想和其它收容人同住,基于卸任“总统”安全,所方礼遇陈水扁,让他可以一人独居。陈水扁进入牢房后就睡觉,一整天饭都没吃,其律师忧他有意“绝食”。
从11日陈水扁遭特侦组传唤起,台北县警方如临大敌,调派上千警力进驻台北看守所周遭管制,并架起铁马进行交管。但陈水扁入所前后,北所外却异常冷清,只有人将鞭炮挂在看守所围施放,除围观者外,声援群众一个都没有。
看守所未发现扁有外伤
虽然遭裁定羁押禁见,但陈水扁仍然备受礼遇,车队进入台北县境内全程交管一路畅行无阻,十余辆公务车开进北所时,因腹地不够大,有些车辆还停在北所门外,陈水扁在早上8时29分抵达看守所。陈水扁没有被锁上手铐,法院是基于陈水扁指手臂不适,以及他是前“总统”的安全考虑,决定他不用锁上手铐。
据了解,陈水扁入狱后,先进行个人物品保管,其寄放的物品包括领带、皮带、西装外套与皮夹。健康检查时,所方从扁的身体外观并未发现有外伤,但扁自述右手有拉伤,所方曾询问是否需要医疗协助,他称已经有台大开的药,血压139、96也算正常。
后来陈水扁到检查室接受管理员检身,扁脱光全身衣物,自行翻耳、张口、翻弄头发,证明没有夹带违禁品,扁还依惯例弯腰半蹲,捏鼻干咳两声,防止肛门夹带违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