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17日 (农历九月十四),我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企业开始还债。
1986年10月17日,我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今天开始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百二十个债权单位均可收回一半债款。
1986年8月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告破产后,经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管会对这个厂的资财进行清理,确认其负债款为四十二万三千九百多元。监管会对防爆器械厂现有资财进行了整体拍卖,以及催收了应收账款,共获得二十二万二千多元。监管会按所欠金额50%的比例向债权人偿还债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