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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风俗 壮族少数民族的风俗和特点

更新时间:2021-03-11 18:31:53

壮族的风俗 壮族少数民族的风俗和特点


  1、文化艺术:歌谣是壮族民间文化生活的主要内容,喜庆节日、红白喜事、迎宴宾客、谈情说爱、文娱活动等,多以歌谣表达感情和助兴。2、居住:壮寨村寨多是依山傍水,多楼居,属干栏式建筑。3、服饰:居住在黔南的壮族服饰与当地布依族基本相同。


  壮族概述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数据显示,2010年末,广西壮族常住人口约有1444.8万人(户籍人口1658.7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2%,约占全国壮族总人口的86%。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来宾、崇左、防城港、贵港、钦州等市。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北部方言和南部方言。历史上,曾仿汉字创造了方块壮字,称“土俗字”。新中国建立后,创制了拉丁字母的壮文。


  壮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从壮族聚居的柳江、来宾等地发现大量原始文化遗址,证明远在旧石器时代的后期,这一带就有人类居住。据古籍记载,最早居住在今广西境内的有 “ 百越”族群中的“西瓯”、“骆越”等部落,今天的壮族就是由这些部落发展而来的。壮族的自称有20多种。新中国建立后,统一称为“僮”,后改为“壮”。


  铜鼓是壮族的艺术珍品。目前收藏在广西博物馆内的共有五百多面。大者面径达1.65米 ,重约300公斤,小者面径40厘米,重仅几十斤。


  壮锦是壮族传统的工艺美术织品,质地精美,花纹图案鲜艳夺目,闻名全国。其他如桂布、束子布、斑布、吉贝布等,在历史上,也是颇负盛名的手工艺品。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壮族先民西瓯、骆越人处于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 阶段,农业和手工业已有了相当的发展。公元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并设置南海、桂 林、象三郡。从此,岭南地区正式纳入中央封建王朝的版图,壮族先民也成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员。自秦汉开始 ,壮族先民进入奴隶制社会。唐宋时期,奴隶制解体,桂东地区壮族进入以地主经济为主导 的 封建制社会,桂西的壮族则进入以领主经济为主导的封建农奴制度。在政治制度上,桂东地 区自秦汉以后实行与中原地区一样的郡、州、县制度,而桂西地区直至唐代才设立“羁縻” 州,宋、元、明、清实行土司制度,由壮族首领直接统治。清末民初改土归流完成,结束了 土司统治制度。


  壮族人民富于斗争精神,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震撼中外的太平天国革命,就是由汉、 壮族人民共同发动的。壮族出身的韦昌辉、李开芳、林凤祥等曾对太平天国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辛亥革命时期的钦防起义和镇南关起义,是由壮族黄明堂、王和顺等人在孙中山领导下发动和指挥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韦拔群等同志在邓小平、张 云逸的亲自领导下创建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创建了红七军和红八军以及工农革命政权。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壮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英勇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反对外来侵略,保卫祖国的斗争中,壮族人民中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宋 代有侬智高领导的反抗交趾李朝的侵略;北宋熙宁八年(1075年),壮族人民在反抗交趾入侵 ,保卫邕州的战斗中,与官军配合,把侵略者赶回交趾保卫了祖国的南疆;明代,田州女土官瓦氏夫人带领六千多?兵开赴江浙一带抗倭,取得重大胜利,她的英勇事迹至今仍在壮 族人民和江浙人民中广为传颂;1885年,在冯子材率领下,壮族人民配合官军,在镇南关大 败法国侵略者,取得了震惊中外的镇南关大捷。


  壮族的文化艺术,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左江崖壁画是两千年前壮族先民创造的艺术瑰 宝。这些壁画多数分布在左江及其支流明江两岸的石山峭壁上,少数分布在天等县及右江两 岸的石山峭壁上。其中以明江岸上的岜来崖画最具代表性,画幅长135多米,高44米。


  壮族的文学作品丰富多彩。民间文学有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山歌等。壮族人民素以能 歌著称,善于以歌来表现自己的生活和斗争,抒发思想感情。青年男女恋爱有情歌;婚嫁有 哭嫁歌、送嫁歌;丧葬有哭丧歌;互相盘考、比赛智力的有盘歌;宴请宾客有劝酒歌和节 令歌;祈神求雨有祈祷歌;教育儿童有儿歌和童谣,等等。每年春秋两季,男女青年盛装打 扮 汇集到特定的场所进行对歌,这种歌会形式称为“歌圩”。壮族的舞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 点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如“舂堂舞”、“绣球舞”、“扁担舞”等。戏剧有壮剧、师公戏等 。


  壮族称屋为“干栏”。住房的主要形式,有全栏式、半栏式和平房三种。全干栏房属全 楼居式,上层住人,下层养牲畜和存放农具,是传统的住房形式;半栏房以一开间为楼房, 楼上住人,楼下放牛羊、农具等,另一间为平房;平房多为三开间。这是当今壮族住房的主要形式。


  壮族的服饰,在两百多年以前,男子下穿宽腿裤,上身着对襟无领短衣,头缠长巾,女子下穿百褶裙,上身着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短衣,头扎绣花巾。近百年来,男女均改穿长 裤和有领短上衣,布料均为自纺自织自染的深青色。现在青年人多着时装。在一些边远山区 ,老人仍穿宽腿裤和有领对襟的上衣。


  壮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历史上曾盛行“不落夫家”的婚姻习俗。女子结婚后仍定居 娘家,只是在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回夫家居住一段时间。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回夫家居住。至近现代,“不落夫家”习俗已逐渐改革,但仍然有“入赘”的婚俗,即丈夫到妻子家居住,上门的丈夫改从妻姓,现在可以不改。青年男女的恋爱方式,主要是通过对歌,赶圩等活动进行,双方同意后,即经过媒人进行说合。新中国建立前,一般是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新中国建立后,男女婚姻自由。


  壮族的重大节日有“三月三”、“中元节”、“牛魂节”。


  壮族信奉多神,主要是鬼神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历史上,巫教和道教相当盛行 。


  新中国建立以后,壮族地区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壮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巨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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