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际残疾人日是几月几日 2020国际残疾人日是哪一天
2020年12月03日 星期四
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是一年一度的活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由于生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障碍,残疾人往往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这种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1976年,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了“全面参与和平等”的主题。1982年12月,第3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DayofDisabledPersons)。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 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⑵ 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⑶ 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残疾人鉴定标准
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 16180-2006国家技术监督局2006年5月1日实施);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2002年4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同日实施);
9.《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部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
10.《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该鉴定标准);
11.《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发布);
12.《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
我们应该为残疾人做些什么
1、平等对待,学会尊重。
他们内心敏感、脆弱,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学会尊重他们,给予和其他人一样的对待方式。
2、理智的帮助。
他们需要帮助,渴望得到帮助,害怕被拒绝。所以,当他们需要之时,应当主动给予他们帮助。但帮助是帮助,不是施舍自己的同情,那样,只会使他们的内心一次次受到伤害。
3、做义工,更深入的了解他们。
对于残疾人来说,人们只有更深入地接触他们,才能了解他们的不易与疾苦,才会更理解他们。
4、帮助残疾人脱贫致富。
虽然,如今政府对于残疾人的帮扶措施落实的非常到位,他们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但在生活中,他们也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最基本的重要的问题就是生计。
虽然,我们不是多么成功的人士,但我们可以集中人之智慧,传授其生产与科技的知识,帮农、帮牧、帮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