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人信仰了佛教,通常被称为居士。
那么,做一个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么不同呢?
佛教在中国,信仰的人最多,误解的人也最多,多数人所以为的佛教,就是那些供奉偶像的寺庙,那些为死人念经的僧尼,那些木鱼,那些钟磬,那些……就代表了佛教。所以,也就认定佛教是消极的,是逃避现实的。
其实,那些只是出家人的佛教,而且还是变质流俗了的佛教,佛教的根本精神,几乎已被这股流俗的浪涛所吞没。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人的本务是修道与传道,并住持佛教,至于表达大乘入世的菩萨精神并作佛教的外护者,却是在家的居士。
《一》三类法门
修学佛法的法门虽多,若从大体上说,可分三大类:
第一是人天道;
第二是解脱道;
第三是菩萨道。
学佛的宗旨,是在求取解脱道;学佛的著力点,却在于人天道。尤其是人道,乃是生死与解脱的最大关键。所以,学佛的人,不能离开了人天道而另求解脱道。
解脱道的求取,也不等于佛果的圆成,解脱生死的人,并不就是成了佛的人,要想成佛,必须将人天道与解脱道兼顾并重,这便称为菩萨道。
从性质上说,人天道是偏重于福业的经营,比如布施、救济、放生、戒杀、社会公益等等;解脱道是偏重于慧业的修持,比如持戒、修禅、拜佛、念佛、听经、看经等等。最要紧的,还是在于恋世与出世的区别:如有恋世的心、虽修慧业,仍是人天福报;如有出世的心,虽营福业,也归解脱之道。
毫无疑问地,学佛的目的,不在人天道;佛教的态度,也不仅在解脱道。自求解脱,也要使得一切众生求得解脱,自求解脱是慧业,助他解脱是福业,福慧双修的,便是菩萨道。可见,佛教的宗旨虽是出世的,佛教的方法却是入世的。因为自求解脱,是求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所谓出世,是出离世间的苦恼。救济众生,是为帮助众生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虽然出世,却不逃世。同时,佛教所谓的解脱,是重于心──精神的自在,不受五欲(粗)的烦恼的束缚,便是心解脱,便可离欲界而生色、无色界,乃至出离生死;若能不受无明(细)的习业及无知的束缚,便是慧解脱,便可超脱生死,乃至成佛。因此,解脱了的人,固然不受生死的束缚,但也并不就是不受生死,为了度众生,他们仍须生死。不过,他们的生死,是出于自由意志(愿力)的自主,不同于一般凡夫的生死,是由于烦恼造成(业力)的牵引。正像一个去监狱为犯人讲演的自由人,虽也进入监狱,接触了犯人,但他的心理感受,与被法律制裁而监禁在狱中的犯人,是不同的。所以,已经解脱了的人,虽入生死,仍不以生死为苦;虽在生死,却不受生死的束缚。
《二》解脱道与菩萨道
修持解脱道,毫无疑问,是佛教的本意;解脱道的修持工夫,也毫无疑问,是以出家的身分为宜,至少,出家人的牵挂没有在家人那么多。所以,出家人可证小乘四果,在家人最多只能证到三果,南传的北道派,虽主张在家人也可证到四果,但其既证四果,必然就会出家。
说到菩萨道,无疑地,菩萨道的精神,是佛教的根本,菩萨道的修持者,则以在家的身分更为相宜,至少,在家人的生活范围,可比出家人更大更广,深入群众而接触群众,正是摄化群众的最佳方便,所以佛经中的菩萨,除了极少数外,都是现在家相,乃至最后一生在兜率内院的菩萨,也是现天人相,而非出家相。当然,现在家相的菩萨,并不即有男女性的差别,三界内的色界天,已经没有男女欲,何况是圣位的菩萨。菩萨多现在家相的原因,乃在说明菩萨道的修持者,最适合在家人的身分。
解脱道是可贵的,但还不如菩萨道更加可贵。因为菩萨道的修持者,除了自求解脱,还要助人解脱;既是解脱道的求证(或已取得)者,也是人天道的实行者。从实质上说,菩萨虽现在家身,却比出家圣者更伟大。这也正是大乘佛教一向责斥小乘心行的基本原因。
但是,在家人,实践人天道的福业,是容易的,只要出钱出力,多做社会公益的慈善事业就行了。至于要求在家人能像莲花生于污泥而不为污泥所染──修持解脱道,那就比较难了。如果只行人天道而不修解脱道,那仅仅是人天道而非菩萨道,只能换取来世人天界中的福报,不能解脱生死,更不能自主生死。这也就是出家人比在家人更加尊贵与超胜的因素之一。
根据这一要求,便可进一步的知道,同样的在家人,信佛与未信佛的人是不同的,未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他是最伟大的慈善家,那也仅可获得人间及六欲天的福报,福报享尽,仍要堕落三涂──傍生、饿鬼、地狱中去受苦。至于信了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确实修持解脱道,也能对于解脱之道,生一向往之心,所以也必将进而修持解脱道,今生修不成,来生乃至许多许多的来生之后,必将有修成解脱道而得到解脱道的希望;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积极地经营人天福业,最低限度,也不致积极地造作三涂的恶业。所以,同样是在家人,信佛的要比未信佛的,前途更有希望,也更有保障。
《三》居士宜修菩萨道
到此,我们就要谈到居士的问题了。
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多以为“居士”这个名称,是佛教称呼在家男女信徒的专有名词,其实不然。
在佛教的原始圣典中,尤其是在律部之中,居士乃是俗人的通称,梵语称为迦罗越,不论信佛、不信佛,凡是居家之士,便可以称为居士。男的称居士,女的称居士妇,是对已婚俗人的通称。故在罗什法师的解释是:“外国白衣多财富乐者,名为居士。”(注:《维摩经》卷一)《十诵律》卷六则说:“居士者,除王、王臣,及婆罗门种,余在家白衣,是名居士。”
在中国,运用居士一词的,也不是以佛教为始,在《礼记》中就有“居士锦带”一语,那是指的为道、为艺的处士,含有隐士的意义,所以在中国古籍中,往往见到一些文人雅士,每喜以居士自号,但那并不表示他们是佛教信徒。
佛教习以居士称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从维摩居士而来。维摩居士,确可称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后人附会,如慧远大师《维摩经疏》卷一说:“居士有二:一、广积资财,居财之士,名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
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渐渐地,也就成了佛教的专用。清朝的彭际清,编写一部在家佛徒的传记,也以“居士传”为命名。实际上,以居士称呼学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没有什么不可,若以中国人的观念,以隐士的含意,来比附学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当的,甚至是意义相反的。因为,隐士是过独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学佛之士,应该是菩萨道的实行者,为度众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脱,也必助人解脱。这怎么可以与隐士同一意义?
然而,既已相沿成习,我们也只好随俗称呼了。
照理,一个名副其实的在家居士,便是一位大乘的菩萨。
虽然,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菩萨,并不是简单的事,太虚大师曾说:“悺正须入祖位者,乃能宏大乘教,否则……但能令得人天权小之益,及种大乘善根,不入大乘。”(见《佛法导言》)要到禅宗的破了三关,相当于六根清净位,才入祖位,入了祖位,才能弘扬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菩萨道,真是难能可贵。
可是,我们总不该因了菩萨道的难行而就不行,虽然不能即生成就优入圣位的大乘菩萨,如若继续种下了大乘的善根,终究必将成为优入圣位的大乘菩萨。
所以在家的居士们,不要气馁,在家人虽在解脱道的求取上比出家人相差一阶,然在菩萨道的实践上,却比出家人的条件优胜得多。
《四》菩萨道的重心
我们知道,人天道的主要德目,是五戒十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为五项必戒的德目,故称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贪欲、不镇恚、不邪见,称为十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三篇〈人间天上的护照〉);解脱道的主要德目是戒、定、慧的三学;菩萨道的主要德目,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六度。六度包含了三学,三学又包含了五戒十善。所以,菩萨道才是佛教的根本道。
然在六度之中,乃以布施为首,可见,菩萨道的实践,是以布施为重心,因为要度众生,必须先要安慰众生,先使众生在物质上与精神上,得到了安慰,然后才能对你发生好感,接受你的化导,并也信任你的化导。
布施,分有财施、法施(离苦的方法)、无畏施(给怯弱者鼓励)三种,财施属于物质的,法施与无畏施属于精神的。理想的布施工作,最好能三种并重,但在一般的众生(人),在现实生活的驱迫之下,对于物质的要求救济,远比对于精神的要求寄托,更为急切,首先使他吃饱了、穿暖了,才能再谈精神的追求。近世XX在中国的风行,原因也在于此,不管XX的教义怎样肤浅,能给人群以物质的实惠,总是真的,除了破衣面粉的诱惑,他们也办了许多的医院和学校。一般人,那能都是神学家或哲学家,会去研究它的教义和内容?所以XX的分子,传教士的群中,有以信教为职业的伪善者,信徒的多数,是出于盲目的附从(他们的确需要宗教的安慰,但却未得到正确的引导),另有一些是出于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别有用心。在佛教,以布施的工作来说,居士要比僧尼更能做得彻底,因为根据律制,出家人是不该有财富也不会有财富的,既然没有财富的积蓄,对于物质的布施,就无法做到。即或今日的僧尼,未见有几人是把银钱一戒持得清净的,但是除了公有的寺产,也不致有太多的私产。所以,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以无畏的精神鼓励,却不能利用物质来救济。虽在佛经中说,布施的功德,以佛法的布施最为殊胜。但在前面说过,接引众生的先决条件,应以物质第一。至于教化众生离苦得乐──走向解脱之道,那才是佛法的功能,这个功德虽大,却不是解除现实贫困的直接方法。同时,在所有的出家人之中,能以佛法及无畏来布施的百分比,也是相当低的,我们在原始圣典中可以得到证明:佛世的出家弟子,经常随从的,约有一千人左右,那些多数是大阿罗汉,此外的凡圣僧尼,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但在僧团中能起领导作用的,不过数十位而已,至于弘化方面有大成就并有名字记载的人,比数上也是非常之少,虽然圣典的记载,不免挂一漏万,但在法施方面真起大作用的人,确实不会太多,那当属于事实。后世的僧尼,当然更加不用说了。因为出家人是以修持解脱道为主,行有余力,才能谈到救济众生的工作。
至于居士,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也便可以做到三施并重了:自己有财富,可用物质救济贫困,自己深通佛法的胜义,可以用来教化众生,安慰众生,鼓励众生。
所以,真正的大乘精神,虽由出家的大菩萨乃至佛陀来摄化,一般凡夫的出家人则不能充分表达出来,唯有发大心的在家居士,才是菩萨道的理想实行者。
当然,这里所说的理想居士,在历史的记载上,也是数得清的。至于一般的居士,确实不容易做到理想那样的境地。有钱的居士,能够以财物布施,但也仅止于财物的布施,未必也能够深达佛法的胜义而用佛法布施。若期他们进一步地对于解脱道的欣求,那是难上加难了(当然不是没有);所以,他们的布施,乃是局限于人天福业的经营。
至于深达佛法胜义的居士,虽可做到法施,但他们未必就是大富长者,对于物质的布施,也就力不从心了。大多数的正信居士,是在人天道与解脱道的交叉路口徘徊,既向往解脱道,却无法摆脱人天业;乃是在人天业中,慕求解脱之道。他们当然还是幸运的,也是可敬的,最低限度,他们必将走上解脱之道,乃至走上真菩萨道的。
《五》居士应具的条件
上面是讲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从一般的居士中产生的,也是要从一般居士的立足点上做起的。那么,一般的居士,应具备一些什么条件呢?
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
第一、信具足
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归依三宝,归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
第二、戒具足
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归弟子的必修德目,归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归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
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关戒斋,是指: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
(七)不坐卧高广大床
(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佛教,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制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有关八关戒斋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
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
第三、施具足
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
第四、闻具足
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
第五、慧具足
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
《六》居士的家庭生活
一个居士,虽然归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
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 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画,来计画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
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
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
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
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
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著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
《七》居士的社会生活
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小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
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未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限制的。
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得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所以,就居士而谈社会生活,乃是必须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著很多的身分: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分。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政府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因素。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很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
但是,要度众生,单凭一股宗教狂热的情绪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热,固然能使人们生出赴汤蹈火的勇气,去宣传、去辩论、去冲锋、去陷阵、去战斗、去牺牲,但那决计不能持久,也决计不能产生深远的良好影响,如果有的话,便像是学取了XX的狂热精神,促成了共产主义的暴力革命!
佛教,是以服务社会为菩萨道的表征。佛在往昔的无数生中,以种种身分、种种形态、种种方式,深入种种的族类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谓王,就是领袖,那些领袖的地位,不是仗武力打得来的,全是以服务大众的道德价值所感召而致的,因为,唯有真正能为大众谋幸福的人,才是最够资格做大众领袖的人,才是最能赢得众望所归并心悦诚服的人。否则,那不是王,而是贼、而是盗、而是匪、而是枭!
因此,一个理想的居士,虽然不必在任何场合都要以领袖的姿态出现,至少,他该是受到任何场合所欢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场合所尊敬的人。可惜不幸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当他们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接不上了。但是,我要告诉他们,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该如此的。纵然是出了家的人,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该是惹人讨厌的对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行,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应该是爱戴。
因此,佛为统摄一切团体(社会)的要求,说了四种德目,称为四摄法。摄是统摄和摄受,也就是领导或化导的意思。所谓四摄法,就是领袖人物所不可缺少的四种处世方法,切实地做好了四摄法的工作,便能感化群众,也能领导群众了。
四摄法的名称,就是:
第一、布施
布施的重要性是非常大的,佛教凡是涉及社会人群的德目,无不注重布施,凡是有关居士的德目,无不鼓励布施,所以在《优婆塞戒经》中,虽列六度,但却特别著重布施一度的反覆阐扬。因为唯有布施,才能使得社会的贫富,得到适当的调节,也唯有布施,最能表达佛教的慈悲精神。一般人,误会了布施的原义,以为施主的名称,是居士对于寺庙所专用的。事实上,为三宝出钱,最好称为恭敬供养,为贫病孤苦的赈济,才是名副其实的布施。居士以财物布施,可以称为施主,僧尼以佛法布施,何尝又不是施主?说也难怪,末世的僧尼,多数只知劝请居士们给寺院出钱,而积极举办佛教公益事业的鼓励,却又很少做到,这是今后中国佛教的一大课题!
当然,布施是一种福业。佛将福业的对象分为八类,称为八福田,那就是:佛、圣人(是大小乘未登佛位的圣者,小乘初果以上,大乘初地以上)、和尚(亲教师──是指出家人受戒时的主持人,居士没有和尚)、阿□梨(轨范师──是教读师、依止师、戒师、归依师等)、僧宝、父、母、病人。在这八种福田之中,居士在家应当首重父母,其次是佛、是圣人等,不供养父母而来供养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但是《梵网经》中又说:“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这就是鼓励大家多做慈济事业。供养三宝当然要紧,救济贫病于死生的边缘者,尤其要紧。平时,除了父母,当以供养三宝为第一;遇到特殊情况,若有余力,当以济困扶厄为第一。这是居士们必须明白的事。
第二、爱语
所谓爱语,不是谈恋爱,也不是阿谀谄媚,而是用和悦的态度,来与他人共同谈论,这是由于悲心的自然流露。因为,菩萨看众生,没有一个不是自己的知亲骨肉,没有一个不是大善知识,没有一个不是未来的佛。所以,只有敬之爱之而唯恐不及。这里佛教所说的爱语,不仅是谈话的技巧而已,而是一种真诚恳切、和蔼融洽、感人肺腑的谈话。这,就是得到了佛化实益之后的一种受用,一种智慧,一种修养。比如,对于苦难者的慰问,对于失败者的鼓励,对于成功者的赞美,对于顽劣者的劝勉(必要时也可以用呵斥来达成劝勉的目的)等等。一种和悦而恳切的谈话,总是受人欢迎的,这种谈话,便能促成社会的和乐、进步、安宁。我们知道,最善于调解纠纷的人,也必是最适宜做领袖的人,至少也是最能受人欢迎的人。万一遇到不可理喻的人,那也只好由著他去,不必勉强。
第三、利行
所谓利行,是指对团体公益的谋求和促进,用现代名词来说,就是为社会服务。现代民选的官员,竞选时也都是说为了服务国家、服务人民、服务乡里等等。实际上也的确应该如此,我们在任何一个团体,均可体验得到,凡是最能为团体利益著想,并且最能帮助大家解决困难的人,必然也是众望所归的人,一个伟大的领袖,必然有他对于社会所付出的贡献──服务。
第四、同事
所谓同事,是将自己融入于他所处的社会,将自己变为社会所公有的人,随著社会的需要而改变自己,而变成社会所需要的一个人。释迦世尊在菩萨阶段的随类应化,观世音菩萨的三十二应身,都是同事的最佳典型。但是,将自己融入社会,并不等于随著社会的感染而消失了自己。融入社会的目的,是为领导社会,感化社会。所以日本的道元禅师把同事的定义这样解释:“初使自己同于他,后则使他同于自己。”(《正法眼藏》四摄法卷)
总之,四摄法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德目,小至一家,大至全人类,能有多大程度的实践,必有多大程度的效果。一个居士,应当随分随力地去做,才不致被教外的人误以为佛教徒是消极的逃世者,才能进一步地化导社会而净化我们的社会。
《八》居士的宗教生活
从原始圣典阿含部及律部中看,居士的宗教生活,也就是三归、五戒、八正道、五法具足、四摄法等的生活,居士与一般俗人生活的不同处,也是从这些德目的实行之中表露出来,这些德目,上面已讲过了。
所未讲的,是修持解脱道的问题。解脱道不离戒、定、慧,这可参阅我的另一篇拙作《怎样修持解脱道》,便可获得一个概要。在此不再赘述。
但是,在一个居士的日常生活之中,必须每日抽出最低限度的时间,来将身心全部交给自己的信仰,如能定时定数,那是最好,至少每天不得少过两次。这就是用来修持:配合自己的生活环境,拜佛、静坐、诵经、念佛(如环境嘈杂,观想默念即可)、忏悔(包括毫不容情地反省,至诚恳切地悔过,以及对于三宝恩德的感仰),选定一两种,作为日常的恒课,但于忏悔一项,不能缺少,唯有在不断地忏悔之中,才能不断地改往修来,才能不断地迈向成佛之道;唯有天天都是生活在“觉今是而昨非”的新境界中,才是最能变换气质的人,才是最有新希望最有新发现的人。古人的宗教经验,往往也是从忏悔之中得来的。忏悔不一定要仪式,跪著,坐著,站著,均无不可。不过,凡在功课之时,必须放下万缘,一心归命,纵然少到每次仅仅数分钟,行持久了,日子长了,必有效验可观,至少,对于人生的境界,必将开朗豁达。这也就是解脱道的实践工夫。
如果时机因缘许可,应当设法多参加寺院中比较长期的法会,全力精进,但也不能仅靠参加法会,否则便成一曝十寒,得不上力。
居士,如果希望吃素,那是很好的,但你一定先要求得家人一致而充分的谅解;如果希望在每月的六斋日,受持八关戒斋,那你至少要预先征得你丈夫或妻子的同意。否则,因了学佛,而使家庭失去和乐,那是不应当的。
总之,一个居士,应当是一位菩萨道的实行者,首先要变换自己的气质,再来佛化家庭,然后佛化社会。居士当拥护三宝,切不可毁谤三宝。
在家人信仰了佛教,通常被称为居士。那么,做一个居士,跟普通的在家人又有什么不同呢?佛教在中国,信仰的人最多,误解的人也最多,多数人所以为的佛教,就是那些供奉偶像的寺庙,那些为死人念经的僧尼,那些木鱼,那些钟磬,那些……就代表了佛教。所以,也就认定佛教是消极的,是逃避现实的。其实,那些只是出家人的佛教,而且还是变质流俗了的佛教,佛教的根本精神,几乎已被这股流俗的浪涛所吞没。佛教的信徒,分有出家与在家的两大类,出家人的本务是修道与传道,并住持佛教,至于表达大乘入世的菩萨精神并作佛教的外护者,却是在家的居士。《一》三类法门修学佛法的法门虽多,若从大体上说,可分三大类:第一是人天道;第二是解脱道;第三是菩萨道。学佛的宗旨,是在求取解脱道;学佛的著力点,却在于人天道。尤其是人道,乃是生死与解脱的最大关键。所以,学佛的人,不能离开了人天道而另求解脱道。解脱道的求取,也不等于佛果的圆成,解脱生死的人,并不就是成了佛的人,要想成佛,必须将人天道与解脱道兼顾并重,这便称为菩萨道。从性质上说,人天道是偏重于福业的经营,比如布施、救济、放生、戒杀、社会公益等等;解脱道是偏重于慧业的修持,比如持戒、修禅、拜佛、念佛、听经、看经等等。最要紧的,还是在于恋世与出世的区别:如有恋世的心、虽修慧业,仍是人天福报;如有出世的心,虽营福业,也归解脱之道。毫无疑问地,学佛的目的,不在人天道;佛教的态度,也不仅在解脱道。自求解脱,也要使得一切众生求得解脱,自求解脱是慧业,助他解脱是福业,福慧双修的,便是菩萨道。可见,佛教的宗旨虽是出世的,佛教的方法却是入世的。因为自求解脱,是求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所谓出世,是出离世间的苦恼。救济众生,是为帮助众生解脱世间的种种苦恼,虽然出世,却不逃世。同时,佛教所谓的解脱,是重于心──精神的自在,不受五欲(粗)的烦恼的束缚,便是心解脱,便可离欲界而生色、无色界,乃至出离生死;若能不受无明(细)的习业及无知的束缚,便是慧解脱,便可超脱生死,乃至成佛。因此,解脱了的人,固然不受生死的束缚,但也并不就是不受生死,为了度众生,他们仍须生死。不过,他们的生死,是出于自由意志(愿力)的自主,不同于一般凡夫的生死,是由于烦恼造成(业力)的牵引。正像一个去监狱为犯人讲演的自由人,虽也进入监狱,接触了犯人,但他的心理感受,与被法律制裁而监禁在狱中的犯人,是不同的。所以,已经解脱了的人,虽入生死,仍不以生死为苦;虽在生死,却不受生死的束缚。《二》解脱道与菩萨道修持解脱道,毫无疑问,是佛教的本意;解脱道的修持工夫,也毫无疑问,是以出家的身分为宜,至少,出家人的牵挂没有在家人那么多。所以,出家人可证小乘四果,在家人最多只能证到三果,南传的北道派,虽主张在家人也可证到四果,但其既证四果,必然就会出家。说到菩萨道,无疑地,菩萨道的精神,是佛教的根本,菩萨道的修持者,则以在家的身分更为相宜,至少,在家人的生活范围,可比出家人更大更广,深入群众而接触群众,正是摄化群众的最佳方便,所以佛经中的菩萨,除了极少数外,都是现在家相,乃至最后一生在兜率内院的菩萨,也是现天人相,而非出家相。当然,现在家相的菩萨,并不即有男女性的差别,三界内的色界天,已经没有男女欲,何况是圣位的菩萨。菩萨多现在家相的原因,乃在说明菩萨道的修持者,最适合在家人的身分。解脱道是可贵的,但还不如菩萨道更加可贵。因为菩萨道的修持者,除了自求解脱,还要助人解脱;既是解脱道的求证(或已取得)者,也是人天道的实行者。从实质上说,菩萨虽现在家身,却比出家圣者更伟大。这也正是大乘佛教一向责斥小乘心行的基本原因。但是,在家人,实践人天道的福业,是容易的,只要出钱出力,多做社会公益的慈善事业就行了。至于要求在家人能像莲花生于污泥而不为污泥所染──修持解脱道,那就比较难了。如果只行人天道而不修解脱道,那仅仅是人天道而非菩萨道,只能换取来世人天界中的福报,不能解脱生死,更不能自主生死。这也就是出家人比在家人更加尊贵与超胜的因素之一。根据这一要求,便可进一步的知道,同样的在家人,信佛与未信佛的人是不同的,未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他是最伟大的慈善家,那也仅可获得人间及六欲天的福报,福报享尽,仍要堕落三涂──傍生、饿鬼、地狱中去受苦。至于信了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确实修持解脱道,也能对于解脱之道,生一向往之心,所以也必将进而修持解脱道,今生修不成,来生乃至许多许多的来生之后,必将有修成解脱道而得到解脱道的希望;信佛的在家人,纵然不能积极地经营人天福业,最低限度,也不致积极地造作三涂的恶业。所以,同样是在家人,信佛的要比未信佛的,前途更有希望,也更有保障。《三》居士宜修菩萨道到此,我们就要谈到居士的问题了。在一般人的观念中,多以为“居士”这个名称,是佛教称呼在家男女信徒的专有名词,其实不然。在佛教的原始圣典中,尤其是在律部之中,居士乃是俗人的通称,梵语称为迦罗越,不论信佛、不信佛,凡是居家之士,便可以称为居士。男的称居士,女的称居士妇,是对已婚俗人的通称。故在罗什法师的解释是:“外国白衣多财富乐者,名为居士。”(注:《维摩经》卷一)《十诵律》卷六则说:“居士者,除王、王臣,及婆罗门种,余在家白衣,是名居士。”在中国,运用居士一词的,也不是以佛教为始,在《礼记》中就有“居士锦带”一语,那是指的为道、为艺的处士,含有隐士的意义,所以在中国古籍中,往往见到一些文人雅士,每喜以居士自号,但那并不表示他们是佛教信徒。佛教习以居士称呼在家的信徒,大概是从维摩居士而来。维摩居士,确可称为居士,但也因此而被后人附会,如慧远大师《维摩经疏》卷一说:“居士有二:一、广积资财,居财之士,名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为居士。”正因如此,居士一名,渐渐地,也就成了佛教的专用。清朝的彭际清,编写一部在家佛徒的传记,也以“居士传”为命名。实际上,以居士称呼学佛的居家之士,固然没有什么不可,若以中国人的观念,以隐士的含意,来比附学佛的居家之士,那是不妥当的,甚至是意义相反的。因为,隐士是过独善其身、明哲保身的生活;而居家的学佛之士,应该是菩萨道的实行者,为度众生,可以不惜生命,自求解脱,也必助人解脱。这怎么可以与隐士同一意义?然而,既已相沿成习,我们也只好随俗称呼了。照理,一个名副其实的在家居士,便是一位大乘的菩萨。虽然,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菩萨,并不是简单的事,太虚大师曾说:“悺正须入祖位者,乃能宏大乘教,否则……但能令得人天权小之益,及种大乘善根,不入大乘。”(见《佛法导言》)要到禅宗的破了三关,相当于六根清净位,才入祖位,入了祖位,才能弘扬大乘佛教,大乘佛教的菩萨道,真是难能可贵。可是,我们总不该因了菩萨道的难行而就不行,虽然不能即生成就优入圣位的大乘菩萨,如若继续种下了大乘的善根,终究必将成为优入圣位的大乘菩萨。所以在家的居士们,不要气馁,在家人虽在解脱道的求取上比出家人相差一阶,然在菩萨道的实践上,却比出家人的条件优胜得多。《四》菩萨道的重心我们知道,人天道的主要德目,是五戒十善(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为五项必戒的德目,故称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不贪欲、不镇恚、不邪见,称为十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三篇〈人间天上的护照〉);解脱道的主要德目是戒、定、慧的三学;菩萨道的主要德目,是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的六度。六度包含了三学,三学又包含了五戒十善。所以,菩萨道才是佛教的根本道。然在六度之中,乃以布施为首,可见,菩萨道的实践,是以布施为重心,因为要度众生,必须先要安慰众生,先使众生在物质上与精神上,得到了安慰,然后才能对你发生好感,接受你的化导,并也信任你的化导。布施,分有财施、法施(离苦的方法)、无畏施(给怯弱者鼓励)三种,财施属于物质的,法施与无畏施属于精神的。理想的布施工作,最好能三种并重,但在一般的众生(人),在现实生活的驱迫之下,对于物质的要求救济,远比对于精神的要求寄托,更为急切,首先使他吃饱了、穿暖了,才能再谈精神的追求。近世XX在中国的风行,原因也在于此,不管XX的教义怎样肤浅,能给人群以物质的实惠,总是真的,除了破衣面粉的诱惑,他们也办了许多的医院和学校。一般人,那能都是神学家或哲学家,会去研究它的教义和内容?所以XX的分子,传教士的群中,有以信教为职业的伪善者,信徒的多数,是出于盲目的附从(他们的确需要宗教的安慰,但却未得到正确的引导),另有一些是出于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别有用心。在佛教,以布施的工作来说,居士要比僧尼更能做得彻底,因为根据律制,出家人是不该有财富也不会有财富的,既然没有财富的积蓄,对于物质的布施,就无法做到。即或今日的僧尼,未见有几人是把银钱一戒持得清净的,但是除了公有的寺产,也不致有太多的私产。所以,出家人,只能以佛法布施,以无畏的精神鼓励,却不能利用物质来救济。虽在佛经中说,布施的功德,以佛法的布施最为殊胜。但在前面说过,接引众生的先决条件,应以物质第一。至于教化众生离苦得乐──走向解脱之道,那才是佛法的功能,这个功德虽大,却不是解除现实贫困的直接方法。同时,在所有的出家人之中,能以佛法及无畏来布施的百分比,也是相当低的,我们在原始圣典中可以得到证明:佛世的出家弟子,经常随从的,约有一千人左右,那些多数是大阿罗汉,此外的凡圣僧尼,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但在僧团中能起领导作用的,不过数十位而已,至于弘化方面有大成就并有名字记载的人,比数上也是非常之少,虽然圣典的记载,不免挂一漏万,但在法施方面真起大作用的人,确实不会太多,那当属于事实。后世的僧尼,当然更加不用说了。因为出家人是以修持解脱道为主,行有余力,才能谈到救济众生的工作。至于居士,如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也便可以做到三施并重了:自己有财富,可用物质救济贫困,自己深通佛法的胜义,可以用来教化众生,安慰众生,鼓励众生。所以,真正的大乘精神,虽由出家的大菩萨乃至佛陀来摄化,一般凡夫的出家人则不能充分表达出来,唯有发大心的在家居士,才是菩萨道的理想实行者。当然,这里所说的理想居士,在历史的记载上,也是数得清的。至于一般的居士,确实不容易做到理想那样的境地。有钱的居士,能够以财物布施,但也仅止于财物的布施,未必也能够深达佛法的胜义而用佛法布施。若期他们进一步地对于解脱道的欣求,那是难上加难了(当然不是没有);所以,他们的布施,乃是局限于人天福业的经营。至于深达佛法胜义的居士,虽可做到法施,但他们未必就是大富长者,对于物质的布施,也就力不从心了。大多数的正信居士,是在人天道与解脱道的交叉路口徘徊,既向往解脱道,却无法摆脱人天业;乃是在人天业中,慕求解脱之道。他们当然还是幸运的,也是可敬的,最低限度,他们必将走上解脱之道,乃至走上真菩萨道的。《五》居士应具的条件上面是讲理想的居士。理想的居士,是从一般的居士中产生的,也是要从一般居士的立足点上做起的。那么,一般的居士,应具备一些什么条件呢?在《杂阿含经》三三.九二七等的规定,在家居士,应该具足五个条件,称为五法具足,那就是:第一、信具足信心第一要紧,如不建立深切的信心,一切的问题,都是不必谈的。对佛教,首先要有正确的信仰,信仰的中心,是佛法,佛法能使我们离苦得乐,所以要信仰。佛法是由佛说的。佛法是由僧众结集(编辑)、传流、住持、弘扬的,所以也要信仰。合起来,便是信仰“佛、法、僧”,称之为三宝。信仰的入门,便是归依三宝,归依三宝,是将整个的身心,无条件地□没在三宝的光辉与恩德之中,归依三宝之后,便能从三宝的启导之下,得到人生大道的指归──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正道。第二、戒具足主要是指五戒──不杀生(不杀动物,而非即是吃素)、不偷盗、不邪淫(不与夫妇之外的异性交接)、不妄语、不饮酒。五戒本是三归弟子的必修德目,归依三宝与受持五戒,本不该看作两个阶段的两层意义,如果归依了三宝而不受持五戒。好比只向学校登记注册,而不真去上课求学,那只是种善根而得不到现实的利益。五戒十善是人天道中的人天业,如果不能受持五戒,那就连人天道中的人天果位都保不住,岂能解脱生死?如果向往出家生活,而又为现实环境之所不许,那也不妨于五戒之外,可以另于每月阴历的六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及月底最后两日),受持以一日一夜为期限的八关戒斋,所谓关戒斋,是指:(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淫(一日一夜不可与异性交接)(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著香花□,不香油涂身;不歌舞倡伎,不故往观听(七)不坐卧高广大床(八)不非时食(俗称持午,过日中之后,只许饮水佛教,不得进食──这一条戒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制度与生活》一书中的〈佛教的饮食规制〉)有关八关戒斋的详细内容,请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四篇〈了生脱死的门径〉。如果修菩萨道的居士,另外可以加受菩萨戒,这虽不是《阿含经》中的规定,但在大乘佛教的居士,确有受持菩萨戒的必要,因为受戒一事,相似于宣誓,且比宣誓的意义更庄严,比宣誓的效用更宏大;戒的力量乃是抗恶性极强的防腐剂。第三、施具足施的内容,是以尊敬心供施父母、师长、三宝;以悲悯心布施孤苦贫病;以公益施舍,促成社会大众的福利。第四、闻具足持戒、布施,是重于福德的培养与经营,若要求得佛法的正知正见,并期如理奉行佛法的话,那就必须从闻法入手。看经,也是闻法之一,但是,经义博大精深,亲近善知识,“往诣塔寺,专心听法”的点化讲授,仍是必须。这是居士进寺院的最大目的。第五、慧具足这是对于真谛的体会或领悟,这是从闻法的精进实践而得的一种实证经验。佛陀时代,每对俗人说一次法,便有很多人,由闻法而见谛,证得初果,那就是慧具足的典型。《六》居士的家庭生活一个居士,虽然归依了三宝,但他仍是在家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该照著俗人的生活轨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没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积极、更和谐、更美满、更有朝气、更有活力。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并使他人乐意来接受自己的影响。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务,便是建设和乐的家庭。对父母要尽孝,对子女要慈爱,敬与养,教与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尽了父母与子女的责任。夫妇,是家庭的重心,彼此之间,一定要坚守贞操,要敬爱对方,要体贴对方,夫妇间的感情融洽了,纵然是菜根布衣的生活,仍是一个可爱的家庭。家庭和乐,主要是建立在夫妇之间的感情上;家庭的幸福,主要是赖于经济收支的平衡。居士,应当从事各种正当的职业,来谋求生活的所需,除了屠业(包括渔业及荤菜馆等)、盗业(包括赌业及走私等)、淫业(包括酒家、舞场、妓 院等),其他的或农、或工、或经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选择的。有了收入,必须量入为出,在《善生经》中,佛为居士的收入,分作四分来处理:一分为饮食(家计的生活),一分为田业(营业的资本),一分为贮藏(家中的储蓄),一分为给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润)。以这样的经济计画,来计画家庭的经济,实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学的分配。但是,经济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达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责斥收入超过支出的守财奴,把他们喻为饿死狗;更责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们喻为没有种子的优昙钵果。先把家庭经济的基础巩固了以后,除了家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余力的话,就该用于家庭以外的福德──供养三宝及公益慈善等的事业中去了。所以《杂阿含经》中也说,居士的财产,应该分作三种用途:一是供养父母;一是养育妻子儿女乃至周济亲属、朋友、仆从等;一是供养沙门、婆罗门(三宝即在其中)。一个居士,应该时常亲近三宝,但如不顾家庭的事务,放弃了对于父母子女及夫妇的责任,专来亲近三宝,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经尽了对于家庭的责任。一个居士,应该无条件地供养三宝,但如克扣了父母的所需,减少了子女的营养,节省了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费,降低了仆人的工资等等,拿来供养三宝,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了对方的心许,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动。因为,一个居士,不能由于信佛而破坏了家庭的和乐,应该由于信了佛的缘故,而使家庭更加和乐起来。否则的话,你的家人,因为不满你的不顾家庭而只顾三宝,他们不但对你起反感,也连带著对佛教起反感。这样一来,你本为了恭敬三宝,却使你的亲人变成了三宝的反对者,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我在前面说过,居士是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菩萨是以救度众生为要务。如今,你把自己的亲人,拒之于三宝的千里以外,还谈什么救度众生呢?《七》居士的社会生活有人说,人类是社会的动物,所以,凡是人的生活,便不能脱离社会。所谓社会的定义,应该是“有组织的团体”,所以,我们最大的社会,可以包括全体人类,最小的社会,可以小到仅仅是二人以上的结合。因此,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社会是家庭的扩大。家庭,可以少到仅仅是夫妇两人的结合,社会可以大到全人类的组织,乃至在未来的太空世纪,可将星际的人类也概括在内。所以,社会的含义是不受空间及时间所限制的。从佛教的立场说,一个在家的居士,他所活动的范围,可比一个出家的僧侣深广得多,他所隶属的社会,也比出家的僧侣,繁复得多。所以,就居士而谈社会生活,乃是必须的。一个居士,在家庭中,有著很多的身分:对父母而言,是儿女;对儿女而言,是父母;对弟妹而言,是兄姊;对兄姊而言,是弟妹;对配偶而言,是夫妻;对父母的父母,对儿女的儿女,乃至对亲属的亲属等等,皆会成为各各不同的身分。由一个家庭扩大而成为一个家族,再扩大至家族以外的社会:对老师而言,是弟子;对弟子而言,是老师;对长官而言,是属下;对属下而言,是长官;对政府而言,是人民;对团体而言,是团员、党员、社员、会员;尚有朋友的朋友,关系人的关系人等等,都是形成社会形态的因素。一个居士,就是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一个理想的菩萨道的实行者,便很乐意生活在如此繁复的社会关系之中。因为,有了关系,才有接触的机会,有了接触的机会,才能引导他们归向解脱之道的唯一处所──佛法僧三宝。但是,要度众生,单凭一股宗教狂热的情绪是不中用的,宗教的狂热,固然能使人们生出赴汤蹈火的勇气,去宣传、去辩论、去冲锋、去陷阵、去战斗、去牺牲,但那决计不能持久,也决计不能产生深远的良好影响,如果有的话,便像是学取了XX的狂热精神,促成了共产主义的暴力革命!佛教,是以服务社会为菩萨道的表征。佛在往昔的无数生中,以种种身分、种种形态、种种方式,深入种种的族类群中,每每能居王的地位。所谓王,就是领袖,那些领袖的地位,不是仗武力打得来的,全是以服务大众的道德价值所感召而致的,因为,唯有真正能为大众谋幸福的人,才是最够资格做大众领袖的人,才是最能赢得众望所归并心悦诚服的人。否则,那不是王,而是贼、而是盗、而是匪、而是枭!因此,一个理想的居士,虽然不必在任何场合都要以领袖的姿态出现,至少,他该是受到任何场合所欢迎的人,乃至是能受到任何场合所尊敬的人。可惜不幸的很,就我所知,有些居士,当他们信佛学佛之后,竟与他们的社会关系疏远了、冷淡了、隔阂了,甚至被人视为孤独、冷漠、不近情理的怪物了。当然,这是由于他们的慕道心切,他们一心向往解脱之道的出世生活,所以跟他们的社会关系,渐渐地脱节了,接不上了。但是,我要告诉他们,这不是一个居士应有的态度,修道的居士,也是不该如此的。纵然是出了家的人,对于名利物欲,固然要冷,对于社会公益,仍当要热。事实上,在佛教史上凡是有大成就证大果位的人,对于社会的大众,无一不是热烘烘的。这种热,就是悲心──菩提心的流露。信佛学佛,是为发菩提心,信佛学佛之后的居士,反而放下了菩提心,岂不成了背道而驰?最低限度,一个居士,不该是惹人讨厌的对象。要不然,那就是他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乃至是亏辱了职守!既然不尽职守,仍然享受职守上的待遇或权利便是一种债务,便是一种罪行,便是一种因果!那绝不是一个居士的本色。有生活的义务,即使出了家的人,也不能例外。一个佛教徒的本色,应该是多尽义务,少享权利,才能获得他人的应该是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