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人如果没有布施之功德,就会时常遭贫穷困乏之苦。大多数悭吝之人,都会堕入饿鬼道,纵得投生为人,也会贫贱苦恼。
2.如《圣摄论》中云:「吝啬之人堕饿鬼,纵得为人亦贫困。」
3.《净戒阿笈摩》中亦云:「彼吝啬人守财奴,不行些微之布施,终堕饿鬼恶趣道,大肚凸起如鼓然。」
4.《圣摄论》云:「菩萨行布施,永断恶鬼趣,永离诸贫穷,能断诸烦恼,享无边受用,终能成佛道。」
5.一个人如果不行布施,他是决不能作利他之事业的,因此也就决定不能成佛了。相反的,如果能行布施,则生生世世可以永断恶鬼趣,永离诸贫穷,能断诸烦恼,享用不尽,受诸快乐。
6.《龙树诫王颂》云:「如法行布施,能净除诸障,对治方便中,以布施最胜。」
7.《入中论》云:「众生皆愿得欲乐,若乏资财乐甚难,资财由布施而来,故佛先说布施德。」若能行布施,堪作利他之行,以布施之方便而摄受众生,乃能进而置彼等于佛道也。
8.布施能纾解正在受苦之众生,使其成熟向道。多行布施之人,容易成就无上觉道。 《菩萨藏论》云:「若能行布施,菩提不难得。」《圣宝鬘经》云:「布施者,菩萨之觉位也。」
9.布施的体性是以不贪着的心,将财物或所有广为施舍。
10.布施的种类可分三:财物施或财施、法施、无畏施。财施和无畏施大都着眼在使受者现世得到安乐,法施则主要是使受者于未来一切世皆得安乐。
11.在家菩萨应以内外之所有用为布施。如《庄严经论》云:「菩萨之身及资财,无有不施他人者。」
12.若是出家菩萨则一切皆可施舍,但三衣除外。比丘之三种法衣是不可用来布施的。
13.《入菩萨行论》云:「除彼三衣外,一切皆可施。」这是因为施舍三衣,就反而会损害他人的缘故。
14.财施:又可分为不清净财施和清净财施两种。前者应当舍弃,后者则应勤修。
15.不清净财施又可分为四种:
一、心不清净施:是指因邪心和下劣心之鼓动而行施舍。
(1)邪心之施舍是指为了损害他人而行布施,或是为了沽名钓誉而行布施,或是为了与别人竞争而行布施。
(2)下劣心的布施是说为了来世不会贫穷,或是为了得人天之受用福报而行布施,(这种意乐完全是功利主义的)所以是下劣心的布施,菩萨不应为之。
二、不施不净之物者:《宝鬘论》云:「菩萨不应布施毒药,炽火,武器等对受者的构成伤害之物,或乞者为伤害别人而索求之物。 」
(1)菩萨不应施舍弓箭或武器等,只要是会构成伤害或造成苦痛之物,就不应施与。
(2)如果有极富的资产而只是布施些微之数,也非菩萨所应为。
(3)为了敛财而布施也是不应该的。
三、对不净之受者,善萨不应布施。例如:
(1)如果是邪魔的眷属,为了损害天道而前来向菩萨索身,菩萨不施与身体或支分。
(2)魔鬼所加持的众生,疯子及神经错乱的人,菩萨不应施身。因为对这些人,行身施毫无益处,其精神亦不能自主。
四、菩萨应避免不清净之布施态度。
(1)在心不欢喜时、瞋怒时及失念错乱之时,皆不宜行布施。
(2)对坏人作布施时,不应作轻侮状或不尊敬的态度。
(3)对来乞者嘲笑、恐吓或威胁,皆非菩萨布施时所应持之态度。
16.清净之受施者有四种:
一、功德殊胜之受施者——此指上师(善知识),三宝等而言。
二、蒙恩深重之受施者——此指父母等于我有恩者。
三、正受痛苦之受施者——指病人或无依无怙等深可怜悯之人。
四、于我作损害之受施者——此指自己之仇敌等。
17.布施之态度可由两方面来说:一是具有完美的意乐去行布施,二是具有完善的条件去行布施。
18.具有完美的意乐行布施:是指具足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成就菩提而去行布施。
19.具有完善条件行布施:是指菩萨行布施时,应具足信心、恭敬,在适当的时候、在不损害其他众生的情况下,自己亲手去行布施。
20.布施的时候应该一直都心生欢喜。这是说在未行布施以前,就心生欢喜;在正行布施之时,心中十分清净;在布施以后,心中不生一毫后悔之念。
21.以诚挚和尊重对方的心去行布施,这是恭敬的去布施。
22.自己亲手去施与是说,不要假他人之手,而是自己去亲手付与。
23.行此布施之时,不要伤及自己的眷属及所有,这是不损害别人行布施。因为,即使财物是属于自己的,但如果施舍之时,眷属们会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
24.无畏施:是说佑护众生,使其从畏惧中得到解脱。例如于狮、虎、君王、盗贼、洪水等畏惧中,为之作依作救。
25.法施:可分为四点来说:
一、法施之对象,二、法施之意乐,
三、法施之内容,四、法施之方便。
26.法施之物件(对象):是指受法者必须对佛法和说法者,尊重恭敬,对求法热诚和喜爱。
27.法施之意乐:是指说法者须断除不清净之动机和具足善良之意乐。
(1)断除不清净之动机,是指不应该为了名闻利养而说法;
(2)依靠善良之意乐而说法是说发起大悲心,而为人说法。
28.法施之内容:是说应该依照经典所示,无错谬地去说法。
29.法施之方便:如果有人来求法,不可以立即就为对方说法。 《月灯经》云:「法施应如是,若人来求法,初不为广说,亦不立即说,问善观妙机,若确属法器,不请亦说之。」
30.如何增长布施之功德? 《菩萨藏论》云:「舍利子!菩萨若知善巧方便,纵施舍少物亦获放大(指:功德)。智力而增长布施功德故、以慧力而广大布施功德故、以回向力而倍增无量布施功德故。」
(1)以「智力」增长布施功德者:应当具足三轮清净之见,知布施人如幻化,知布施物如幻化,知受施者如幻化。
(2)以「慧力」而广大布施功德者:无论在作任何布施之前,先要思想:「这是为了使一切有情皆成佛道的缘故而行此布施的。」
(3)以「回向力」而倍增无量功德者:了解此布施是为了使一切众生皆获无上菩提的缘故,如是回向则能成就无量功德。
31.《菩萨地论》云:「不要只是为了获得善报而行布施,一切的布施功德都应该回向于无上圆满菩提之达成。」回向不仅能倍增功德,且能使功德成为无尽。
32.在布施的时候,面对布施物心无贪着;施毕以后,也不因此而期望来生的果报。抱着这样的态度去行布施,其功德自然放大倍增。
33.《圣般若集颂》云:「菩萨行布施,永绝饿鬼道、贫穷及烦恼,一切皆永离,获无边财宝,除众生疾苦。由行布施故,成熟众有情。」
34.《菩萨地论》云:「由施食物故,得大力之身;由施衣裳故,容彩得焕发;由施车乘故,获坚固快乐;由施灯烛故,得眼极莹彻。」
35.若菩萨行无畏施,则不为魔难及中断障所扰。若菩萨行法施,则速能亲见诸佛,常侍佛侧,一切众愿皆能速即圆满。
36.使布施清净之法:
(1)在布施时若能知其性空,则布施之功德就不会成为轮回之因。
(2)若能以悲心而行布施,则不会成为堕入小乘之因。
(3)不离空和悲的布施,能成为无住涅槃之亲因,而成就布施清净。
37.行布施时须生起悲心,因为菩萨行布施是为了要解除众生眼前和究竟的痛苦而为的,因为有此「不忍」之悲心才行布施的。
38.布施之果报有究竟和目前的果报两种。究竟的果报指圆满无上菩提之果位。眼前的果报者:如果施舍财物,纵然自己不要资财,资财也会自然而来的。因为布施的缘故,就可以摄受众生,令他们趋入殊胜的法行。
1.一个人如果没有布施之功德,就会时常遭贫穷困乏之苦。大多数悭吝之人,都会堕入饿鬼道,纵得投生为人,也会贫贱苦恼。2.如《圣摄论》中云:「吝啬之人堕饿鬼,纵得为人亦贫困。」3.《净戒阿笈摩》中亦云:「彼吝啬人守财奴,不行些微之布施,终堕饿鬼恶趣道,大肚凸起如鼓然。」4.《圣摄论》云:「菩萨行布施,永断恶鬼趣,永离诸贫穷,能断诸烦恼,享无边受用,终能成佛道。」5.一个人如果不行布施,他是决不能作利他之事业的,因此也就决定不能成佛了。相反的,如果能行布施,则生生世世可以永断恶鬼趣,永离诸贫穷,能断诸烦恼,享用不尽,受诸快乐。6.《龙树诫王颂》云:「如法行布施,能净除诸障,对治方便中,以布施最胜。」7.《入中论》云:「众生皆愿得欲乐,若乏资财乐甚难,资财由布施而来,故佛先说布施德。」若能行布施,堪作利他之行,以布施之方便而摄受众生,乃能进而置彼等于佛道也。8.布施能纾解正在受苦之众生,使其成熟向道。多行布施之人,容易成就无上觉道。 《菩萨藏论》云:「若能行布施,菩提不难得。」《圣宝鬘经》云:「布施者,菩萨之觉位也。」9.布施的体性是以不贪着的心,将财物或所有广为施舍。10.布施的种类可分三:财物施或财施、法施、无畏施。财施和无畏施大都着眼在使受者现世得到安乐,法施则主要是使受者于未来一切世皆得安乐。11.在家菩萨应以内外之所有用为布施。如《庄严经论》云:「菩萨之身及资财,无有不施他人者。」12.若是出家菩萨则一切皆可施舍,但三衣除外。比丘之三种法衣是不可用来布施的。13.《入菩萨行论》云:「除彼三衣外,一切皆可施。」这是因为施舍三衣,就反而会损害他人的缘故。14.财施:又可分为不清净财施和清净财施两种。前者应当舍弃,后者则应勤修。15.不清净财施又可分为四种:一、心不清净施:是指因邪心和下劣心之鼓动而行施舍。(1)邪心之施舍是指为了损害他人而行布施,或是为了沽名钓誉而行布施,或是为了与别人竞争而行布施。(2)下劣心的布施是说为了来世不会贫穷,或是为了得人天之受用福报而行布施,(这种意乐完全是功利主义的)所以是下劣心的布施,菩萨不应为之。二、不施不净之物者:《宝鬘论》云:「菩萨不应布施毒药,炽火,武器等对受者的构成伤害之物,或乞者为伤害别人而索求之物。 」(1)菩萨不应施舍弓箭或武器等,只要是会构成伤害或造成苦痛之物,就不应施与。(2)如果有极富的资产而只是布施些微之数,也非菩萨所应为。(3)为了敛财而布施也是不应该的。三、对不净之受者,善萨不应布施。例如:(1)如果是邪魔的眷属,为了损害天道而前来向菩萨索身,菩萨不施与身体或支分。(2)魔鬼所加持的众生,疯子及神经错乱的人,菩萨不应施身。因为对这些人,行身施毫无益处,其精神亦不能自主。四、菩萨应避免不清净之布施态度。(1)在心不欢喜时、瞋怒时及失念错乱之时,皆不宜行布施。(2)对坏人作布施时,不应作轻侮状或不尊敬的态度。(3)对来乞者嘲笑、恐吓或威胁,皆非菩萨布施时所应持之态度。16.清净之受施者有四种:一、功德殊胜之受施者——此指上师(善知识),三宝等而言。二、蒙恩深重之受施者——此指父母等于我有恩者。三、正受痛苦之受施者——指病人或无依无怙等深可怜悯之人。四、于我作损害之受施者——此指自己之仇敌等。17.布施之态度可由两方面来说:一是具有完美的意乐去行布施,二是具有完善的条件去行布施。18.具有完美的意乐行布施:是指具足大悲心,为了利益众生成就菩提而去行布施。19.具有完善条件行布施:是指菩萨行布施时,应具足信心、恭敬,在适当的时候、在不损害其他众生的情况下,自己亲手去行布施。20.布施的时候应该一直都心生欢喜。这是说在未行布施以前,就心生欢喜;在正行布施之时,心中十分清净;在布施以后,心中不生一毫后悔之念。21.以诚挚和尊重对方的心去行布施,这是恭敬的去布施。22.自己亲手去施与是说,不要假他人之手,而是自己去亲手付与。23.行此布施之时,不要伤及自己的眷属及所有,这是不损害别人行布施。因为,即使财物是属于自己的,但如果施舍之时,眷属们会痛哭流涕,那就不宜布施。24.无畏施:是说佑护众生,使其从畏惧中得到解脱。例如于狮、虎、君王、盗贼、洪水等畏惧中,为之作依作救。25.法施:可分为四点来说:一、法施之对象,二、法施之意乐,三、法施之内容,四、法施之方便。26.法施之物件(对象):是指受法者必须对佛法和说法者,尊重恭敬,对求法热诚和喜爱。27.法施之意乐:是指说法者须断除不清净之动机和具足善良之意乐。(1)断除不清净之动机,是指不应该为了名闻利养而说法;(2)依靠善良之意乐而说法是说发起大悲心,而为人说法。28.法施之内容:是说应该依照经典所示,无错谬地去说法。29.法施之方便:如果有人来求法,不可以立即就为对方说法。 《月灯经》云:「法施应如是,若人来求法,初不为广说,亦不立即说,问善观妙机,若确属法器,不请亦说之。」30.如何增长布施之功德? 《菩萨藏论》云:「舍利子!菩萨若知善巧方便,纵施舍少物亦获放大(指:功德)。智力而增长布施功德故、以慧力而广大布施功德故、以回向力而倍增无量布施功德故。」(1)以「智力」增长布施功德者:应当具足三轮清净之见,知布施人如幻化,知布施物如幻化,知受施者如幻化。(2)以「慧力」而广大布施功德者:无论在作任何布施之前,先要思想:「这是为了使一切有情皆成佛道的缘故而行此布施的。」(3)以「回向力」而倍增无量功德者:了解此布施是为了使一切众生皆获无上菩提的缘故,如是回向则能成就无量功德。31.《菩萨地论》云:「不要只是为了获得善报而行布施,一切的布施功德都应该回向于无上圆满菩提之达成。」回向不仅能倍增功德,且能使功德成为无尽。32.在布施的时候,面对布施物心无贪着;施毕以后,也不因此而期望来生的果报。抱着这样的态度去行布施,其功德自然放大倍增。33.《圣般若集颂》云:「菩萨行布施,永绝饿鬼道、贫穷及烦恼,一切皆永离,获无边财宝,除众生疾苦。由行布施故,成熟众有情。」34.《菩萨地论》云:「由施食物故,得大力之身;由施衣裳故,容彩得焕发;由施车乘故,获坚固快乐;由施灯烛故,得眼极莹彻。」35.若菩萨行无畏施,则不为魔难及中断障所扰。若菩萨行法施,则速能亲见诸佛,常侍佛侧,一切众愿皆能速即圆满。36.使布施清净之法:(1)在布施时若能知其性空,则布施之功德就不会成为轮回之因。(2)若能以悲心而行布施,则不会成为堕入小乘之因。(3)不离空和悲的布施,能成为无住涅槃之亲因,而成就布施清净。37.行布施时须生起悲心,因为菩萨行布施是为了要解除众生眼前和究竟的痛苦而为的,因为有此「不忍」之悲心才行布施的。38.布施之果报有究竟和目前的果报两种。究竟的果报指圆满无上菩提之果位。眼前的果报者:如果施舍财物,纵然自己不要资财,资财也会自然而来的。因为布施的缘故,就可以摄受众生,令他们趋入殊胜的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