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是中国商朝晚期,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刻写在兽骨或龟甲上的一种文字,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我国古代确实是有商朝的,填补了之前关于商朝只有文字记载而无实物证据的空白。今天,本文小编就来详细带您了解下甲骨文是什么以及甲骨文是如何命名的。
甲骨文,又称契文、甲骨卜辞、或龟甲兽骨文,主要指中国商朝晚期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是中国及东亚已知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形式,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关键形态。现代成熟汉字或标准楷书即由甲骨文渐渐演变而来。
一般认为,晚清官员、金石学家王懿荣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从来自河南安阳的甲骨上发现了甲骨文。安阳城西北的小屯村,是商晚期国都遗址“殷墟”的所在地。百余年来,当地通过考古发掘及其他途径出土的甲骨已超过十万块。此外,在河南、陕西其他地区也有甲骨文出现,年代从商晚期(约前1300年)延续到春秋。
甲骨文的发现,促进了各国学者对中国上古史和古文字学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并开创了一门崭新学科——甲骨学。
2006年时,有考古学者、古文学者指出,陶文可与甲骨文同争中国及东亚最早文字。
甲骨文自发现以来,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过多种不同命名:
从书写材料角度,其文字刻写于龟腹背甲和兽骨之上,因而有龟甲文字、龟版文、龟甲兽骨文字等名称。
从文字用途角度,其文字用于占卜记录,因而有卜辞、贞卜文字、甲骨卜辞等名称。
从书写方式角度,其文字为刀笔刻划,因而有契文、殷契文字等名称。
从文字发现位置角度,甲骨文大多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殷墟遗址,因而有殷墟卜辞、殷墟书契、殷墟文字,简称卜辞、殷契、契文。
民国十年(1921年)12月25日,史学家陆懋德在北京《晨报副刊》发表的“甲骨文之发现及其价值”中首次提出“甲骨文”一词。随后,王国维、郭沫若、董作宾等人陆续在著作中使用,该词逐渐被学术界和大众认可,成为通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