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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的二次葬文化背景浅析
更新时间:2024-02-26 11:04:18

  一、客家民系祖先崇拜的深层表达

  二次葬在客家区域内广为盛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二次葬是客家民系祖先崇拜在葬俗上最为实在的深层表达。祖先崇拜源自对先人怀念,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在进入封建礼制社会之后,祖先崇拜的形式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而客家民间的祖先崇拜形式上更为多样,“除了常见的祖先崇拜和祖先坟墓崇拜外,还见有祖传谱牒崇拜和祖先偶像崇拜”,①客家人对祖先的崇拜之情由此可见一斑。

  对祖先的祭祀是祖先崇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丧葬礼仪在中国所有礼仪中产生年代最为久远。人们相信人死只是肉体的消失,而灵魂依然存在,甚至有或造福于人、或给人带来灾祸的本领。因而,丧葬礼仪于死者是安抚其鬼魂,于已将祖先神灵化的生者而言,葬礼则成为祈求祖先庇佑福荫子孙后代的形式。像汉民族其他民系一样,客家民系也十分崇拜祖先,认为对祖先的祭祀是饮水思源,是做人的本分,所以客家人将“敬祖宗”列为族规条例的首要内容。在客家丧葬礼俗上则是丧葬仪规繁琐热闹,甚至讲排场论攀比。客家人通过二次葬等葬礼形式,一方面告慰先灵,虽然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家族的生命却是无限的,先辈的生命正在通过子孙辈的繁衍而得以继续;另一方面,借此时机将举族的生者聚拢在一种无边的亲情之中,通过一次次重温亲情聚合宗族力量,加强宗族的凝聚力,彰显宗族尊宗敬祖的传统美德。祖先崇拜现实的终极关怀莫过于此。

  对祖先的崇拜就必然导致对血缘关系的无比看重,而二次葬就是对血缘关系的保存形式。首先,二次葬是客家人对祖先依赖性强的表现。中原传统文化认为,安葬祖先骨殖的坟茔是不可挖的,挖之则被认为是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子孙的缺德事,且要遭受灾难,甚至是灭顶之灾。在将血脉传承列于至关重要位置的礼制社会里,类似断子绝孙、大逆不道之事很少有人敢尝试。然而,客家民系在被迫南迁之时却敢于打破传统文化观念,冒天下之大不违,不惜掘开祖先坟墓、拾起祖先遗骸随身携带,这表明客家人对祖先的依赖性已远远超过对掘祖坟的恐惧感。其次,二次葬是慎终追远在血脉传承上的要求。“慎终追远”原是《论語》中所记载曾子的一句话,其原话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慎”是慎重,“终”是指寿终,即指父母的死亡;“追”指怀念,祭祀;“远”指远祖。全句话就是“认真办理父母亲的丧事,追怀、祭祀历代祖先,老百姓的品德就会忠实厚重。”客家二次葬从其形成、发展等方面都无限地表明了客家人对祖先的无尚崇敬以及对中原故土的深深眷恋,这种崇敬和眷恋其实就是“慎终追远”的具体体现。再次,二次葬也是客家人提倡孝行的一种行为方式。在华传教40余年的美国传教士晏马太早在1878年在他的《祖先崇拜》一文中指出“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种体现”。②孔子主张的“以孝治天下”孝悌说极大地丰富了封建宗法制度,从而强化了家族血缘纽带关系。孝悌观体现在客家丧葬观念上是禀承“人死灵魂在,事死如事生”的古老观念。无论是对长辈的“慎终追远”还是对己的孝行,客家二次葬无疑是祖先崇拜的尤为独特的表现形式。

  二、客家民系艰难心路历程的深层表露

  二次葬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出现,据考古发现,在5000年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就出土了几座二次葬的坟茔。此葬俗在一些少数民族流传至今,如东北鄂温克、赫哲族等,南方的瑶族、畲族、壮族等。但是,在汉民族礼制思想的统治下,挖祖坟、拾骸骨,一而再、甚至再而三的丧葬习俗显然与所宣扬的孝道是格格不入、大逆不道的。因此,二次葬“在殷周以后,在中原地区即已绝迹”。③但标榜中原贵胄出身而的客家人为何仍能保持着远古的葬俗,笔者以为这显然与客家民系艰难的心路历程所造就的危机意识紧密相连。

  首先,客家民系艰难而独特的迁徙历史形成了客家人无时不在的危机感。客家民系是一个迁徙的民系,他们自东晋末年起由中原腹地不断南逃,直至到达当时汉人极少的岭南山区,迁徙历史长达上千年。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迁徙是被迫的。汉民族是极重“根”的民族,而迁徙生涯是漂泊的、无根的,为寻求迁徙途中精神的支柱,客家人通过祭祀文化来与传统的根紧密联系在一起。同时,中原传统文化要求人们“事死如事生”,以及“丢什么都不能丢祖先”。所以,在先民第一次背井离乡的时候,由家族中的长子或其他男子掘开祖先的坟墓、拾起残留的骸骨、装在准备随身携带的陶罐里,担挑肩背而行,因为他们清晰地认识到此一去不知何日是归期,为了能与祖先永远在一起,为了便于日后的祭祀,更是为了让祖先在迁移的过程中能给他们生存的鼓励与力量、给他们精神上的支柱,他们掘祖先墓的勇气战胜了礼制思想不能掘墓的传统思想,以另一种形式诠释着“……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孝道。此外,在漫长而毫无结果的艰苦跋涉中,客家先民披荆斩棘、风餐露宿,尽管团结奋斗、自强不息,仍不可避免地会有老弱病残者往往倒毙于迁徙途中。对于无家可归的南迁之民来说,迁徙的特点导致生者无安定之所,死者亦无葬身之地,于是第一次埋葬草率而匆忙,这在他们看来是对祖先的极度不尊重。所以,等到安定下来之后再寻找途中亲人的骸骨,带到新居地进行隆重的二次葬。逃亡战乱的生活阴影像挥之不去的乌云萦绕在客家人的心头,他们时刻不敢放松警惕,既要提防迁移途中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所出现的豺狼猛豹,又要想着战乱中如何更好地保全家族的生命和利益,危机感因此而生。

  其次,客家民系恶劣的生存环境逼就了客家人的危机意识。尽管客家人历经千辛万苦由北而南辗转反复而到福建、江西、广东等社会相对稳定平安之地,但等他们到达时,富饶之处早有先到者占领,他们只有躲到山多田少、土地贫瘠的偏僻山区。正是由于客家地区总体上山地多,平原地少,可耕种地更少,人多地贫的人地矛盾因而很快突显出来;也正是人地矛盾的不断升级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如客家人与当地土著人、客家人内部不同家族间,对于土地、水源、山林等有限自然生存资源的争夺便在所难免,有时还愈演愈烈。这方面的记载在客家地区的文献中连篇累牍。但基于中原祖训的教导,客家人在对争夺资源的方式上,并不一味地采用武力,他们认为风水也是一种有力而且相对“文明”的斗争方式,以谋求生存与发展的更好空间。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客家人生活步履维艰,困境中的客家人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心理支撑,二次葬即是这种支撑。他们通过对风水的改变来试图达到自己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如科举功名等)等的改变。而对风水的改变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改变祖坟的地址,即二次葬对风水具有重大的影响。因而,崇尚丧葬礼仪的客家人无疑对二次葬,无论是在选址还是在择时乃至在方式上都进行了极至的发挥。在这种连生存空间都要不断地努力而艰难地去创造与维系的社会环境下,客家人不可能享受安逸的生活,危机意识也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并且代代延承。

  三、客家民系风水观念的直观表现

  风水是我国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经过历代的发展完备,到宋代逐渐形成两大流派和体系:江西形法派和福建理气派。江西派和福建派均流行于我国南方地区,但比较而言,福建派仅传于浙中,用之者鲜,而由杨筠松所创立的江西派以阴宅理论为主,广泛流传于江西、广东、福建等省区,这正是客家人聚居之处。

  客家地区风水何以如此盛行?何晓昕先生指出:“东南多山多水,风土温润,有‘山泽多藏背,土风清且嘉’之美称,其巍峨的山脉,起伏的丘陵为风水新理论的诞生提供了实验地……”。而客家聚居地正是处于这种藏风聚气的有利的风水地势中,这种绝佳的地理环境为风水师们提供了丰富的想象空间和发挥场所,进一步推动了风水理论的发展。此外客家先祖南迁之时正是中原风水盛行之时,待客家人到达南方定居之后,便将中原这种对待天地人三才思想的风水理论在实践生活中加以发挥。因而,风水文化是客家民俗文化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它渗透并影响客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客家建筑后广为种植的风水林是客家人风水最大原则“山环水抱必有气”的一种具体体现,又如粤东围龙屋前的池塘即是风水中朱雀形象。而二次葬正是作为祖先、自然环境与生者三者之间有效的连接体,其习俗得以延承和发挥。阳宅尚且受到如此重视,受以阴宅理论为主的江西派风水观影响至深的客家人,他们对阴宅的相看更是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而客家二次葬则是对风水观念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之一。客家民系注重风水在二次葬葬俗上表现在两方面。

  一、当家庭中出现什么不吉祥的事情,总是要请“风水先生”来看看,众多的祖坟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重要的考察对象,风水先生也总能从中挑剔出某个或某些祖坟存在的风水问题,然后建议主人迁葬。正如民国《上杭县志·礼俗志》卷二十所载:“……为祸福所感动,归咎于先坟,有一迁再迁屡迁者。”

  二、对二次葬的地点、时间、仪式等很讲究。地点的选择尤其重要,他们认为否能为祖宗坟茔觅得风水宝地,对子孙后代的兴旺发达关系甚大。

  客家人所强调的风水宝地要义有三:

  一是要有龙势。即山脉绵延起伏、层峦叠嶂、罗列有序、奔腾有势等;来龙之势的大小主导着富贵的等级及人丁的兴旺。

  二是要有局。即对景罗列各峰,湾环回托,或旗或鼓,或印或案,皆应为基地所用;局主导功名官禄。

  三是要有水。即基地前面有对逆的江河,但江水又不是直冲基地,而是水口回环带水;水主财路。因此,为寻得风水宝地,他们宁愿等上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若一时间找不到吉地,便把金盎寄放于山间岩穴或田头地坎,以待日后安葬。这种暂时寄存“金盎”,俗称“寄岩子”。在州志、府志、家谱等中这类记载比比皆是。据明代嘉靖年间《惠州府志》记载:“长乐、和平滋不忍弃亲于土之说,有停柩期年、三年而后葬者,或葬不数年,惑于风水,启土易棺,火化而改葬者。”再如兴宁,“纳骨于瓦瓶,名曰金瓶,迁葬而之它……亦惑于地师,数数易。……”到了清代,这种风气更是盛极一时。《嘉应州志》记载:“葬数年必启视,洗骨,贮以瓦罐。至数百年远祖,犹为洗视,或屡经起迁,遗骸、残蚀止于数片,仍转徙不已。甚且听信堪舆,营谋吉穴。”清人张新泰《粤游小志》载:嘉应州一带:“粤俗惑于风水……乃有既葬后,或十年或十余年复出诸土,破棺捡骨,谓之洗金。”由上述引文可以看出,风水原因是客家二次葬不可忽略的原因。在如台湾客家人的二次葬甚至被称为“捡风水”,在梅县丙村二次葬也被称为“做风水”。由此可见,风水观念对客家葬俗,尤其是二次葬的影响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