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丧葬旧俗。成年男子死后,经沐浴,装殓于桦树皮制的棺材内,悬于枝干茂密的大红松树,风葬一年。第二年,死者周年时取下尸骨,用其生前三宝(猎马、猎犬、猎刀)殉葬。猎刀与遗骨放置一起,猎犬用枪击毙,猎马四蹄绑紧在几棵大树上,由“撒满”喃神后,用利斧猛劈马头致死,然后将三宝与死者尸骨一同埋葬。参加葬礼者喝酒喊叫,悼念死者。